「成交空窗期」的風險 一般而言,買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,會支付訂金予賣方律師樓。然而,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前,存在一段「成交空窗期」。在這段期間,賣家可能趁機將物業抵押給其他債權人,增加物業的債務負擔。如果賣家在收取訂金後破產,買家便難以追回訂金。 如何保障訂金安全? 為減低上述風險,買家可以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,加入以下條款: 1) 訂金託管期延長: 將訂金託管在賣方律師樓的時間延長至最少一個月。這意味著,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一個月內,賣方律師樓必須確保物業沒有新增任何債務,才簽署正式合約並將餘下訂金交予賣家。 2) 儘早註冊臨約: 儘早將臨時買賣合約註冊至土地註冊處,以避免在成交空窗期內被賣家利用。 3) 查冊的重要性: 在訂金託管期滿前,買家律師應再次查冊,確認物業的債務情況。如果發現有新的債務出現,買家可以據此要求取消交易,或要求賣家提供足夠的擔保。 4) 訂金支票抬頭: 支付訂金的支票或本票,抬頭必須寫明賣方律師樓的名字,避免直接寫賣家名字,以減少追討訂金的困難。 為何要延長訂金託管期? 土地註冊處的註冊程序: 當一份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時,註冊處會先在文件上註明「Pending」,表示正在處理中。一般而言,註冊處需要14個工作日才能完成註冊。因此,即使賣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立即將物業抵押給其他人,新的債務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會在土地註冊處的紀錄中反映出來。 保障買家的優先權: 通過延長訂金託管期,買家可以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受到其他債權人的侵害。如果在訂金託管期內沒有新的債務出現,買家的臨時買賣合約將擁有較高的優先權。 如墮入買樓陷阱,應如何處理? 若不幸地發現自己陷入買樓陷阱,建議您立即採取以下行動: 1) 收集證據,保留所有相關文件:包括買賣合約、收據、通訊記錄等,這些文件將成為您追討權益的關鍵證據。 2) 查閱銀行紀錄:檢視所有與交易相關的銀行紀錄,以確定付款金額、日期等細節。尋求專業協助:聘請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,協助您分析案情,並提供法律意見。 3) 向相關部門投訴: 1)土地註冊處:如果發現物業存在隱藏債務或其他問題,可以向土地註冊處投訴,要求其調查。2) 律師公會: 如發現買賣過程中,律師樓存在德失情況,可以向律師公會投訴。3) 消費者委員會:如果您認為賣方有欺詐行為,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,尋求協助。 4) 警方:如果涉及刑事罪行,例如詐騙,可以報警求助。
5) 尋求媒體曝光:將您的遭遇向媒體曝光,引起社會關注,增加施加於賣方的壓力。 6) 民事訴訟:如果您希望追回損失,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賣方賠償。 總結 買樓是人生大事,稍有不慎,便可能蒙受巨大的損失。因此,在買樓過程中,我們必須保持警惕,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。若業主不接受由律師保管訂金並一個月才放訂的方案,買家就應審慎衡量相關的風險,避免親身試伏。如果不幸墮入買樓陷阱,也不要慌張,應積極尋求法律協助,維護自己的權益。如欲了解更多貸款與借款需知,歡迎觀看由Tiptop鼎豐信貸呈獻的《鏡・貸與借》。 免責聲明: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。建議您在遇到具體問題時,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。
《關於作者》 黃漢強博士 第十七屆世界傑出華人,現任Tiptop鼎豐信貸有限公司行政總裁,30年來歷任多間知名銀行和金融機構管理層職位,學貫中西包括美國檀香山大學金融管理學博士、英國李斯特城工商管理碩士、香港公開大學法律文憑、北京清華大學中國商貿法律證書、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深會員、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發展院總裁協會院士,公職包括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創會委員、香港亞洲青年協會名譽會長、亞太區2020年金融企業家。 撰文 : 黃漢強博士 Tiptop鼎豐信貸行政總裁 欄名 : 鏡・貸與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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