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樓是人生大事,尤其當遇上心儀單位時,不少買家都會希望盡快將單位鎖定。為表誠意,不少代理都會建議買家先開出一張細訂支票,並簽署臨時買賣合約。然而,開支票時,抬頭應該寫什麼?這往往令不少人感到困惑。
支票抬頭寫法大解構 1) 寫業主全名: 這是最常見的做法,但同時也是最危險的。一旦業主賣樓後資不抵債,或甚至是假業主,他們隨時會提取了訂金後消失不見。 2) 不寫抬頭: 有些物業代理為心急做成交易會建議買方不寫任何抬頭,待業主同意出價後再補回。這種做法非常危險!因為支票上已有買家的簽署,只要任何人補回抬頭,支票就會成立。 3) 寫賣方律師行名稱: 這是最理想的做法。但如果不知道對方律師行,可選擇填寫自己會用的律師行名稱,由買方律師樓過訂金至對方律師樓。 正確認識『支票彈票』的影響
以支票作為細訂的原因是為了免去攜帶大量現金的繁瑣,若因為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,導致銀行退回支票(俗稱彈票),這可能會引發刑事責任。
常見的彈票原因包括:支票上的受款人姓名與存入帳戶的姓名不一致、發票人帳戶餘額不足、填寫的金額及日期書寫不正確、發票人的簽名或蓋章與銀行存檔不符等。這些情況下,受款人通常會要求發票人重新填寫一張新的支票。
然而,需要注意的是,並非所有人都會接受再次入票的情形。在物業買賣交易中,如果支付訂金的支票被彈票,可能會被視為買家違約,從而導致訂金被沒收。此外,物業代理也有權向買家追討雙方的佣金作為賠償。 取消買賣交易或支票遺失的支票處理方法 支票開出後若交易作廢或支票遺失等的情況出現時,發票人應立即透過網上銀行、電話銀行或櫃檯辦理停止該支票的支付,雖然需支付手續費,避免被不法分子兌現,買家難追回有關款項。
總結
買樓下訂支票時,抬頭的寫法至關重要。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,建議選擇將抬頭寫在賣方律師行或自己的律師行。此外,務必確保支票上的資料正確,並在交票前仔細檢查。若有疑慮,建議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。買賣樓宇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,建議您在整個過程中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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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於作者》
黃漢強博士,第十七屆世界傑出華人,現任Tiptop鼎豐信貸有限公司行政總裁,30年來歷任多間知名銀行和金融機構管理層職位,學貫中西包括美國檀香山大學金融管理學博士、英國李斯特城工商管理碩士、香港公開大學法律文憑、北京清華大學中國商貿法律證書、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深會員、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發展院總裁協會院士,公職包括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創會委員、香港亞洲青年協會名譽會長、亞太區2020年金融企業家。
撰文 : 黃漢強博士 Tiptop鼎豐信貸行政總裁
欄名 : 鏡・貸與借